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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更生日報】04.07.2011 記者田德財/報導
花蓮教育大學與東華大學三年前合併後,花教大原校區僅有教育學院、人文社會科學學院、理學院、藝術學院,但東華計畫今年,全部移到東華大學校本部校區上課,撤銷「美崙校區」,所有設施廢棄,這是相當大的爭議,反對聲浪不低,本報九十八、九十九年間,有一系列的「搶求美崙校區」報導,點出可能呈現的問題,如今有教育人士投書教育部部長吳清基及花蓮縣長傅崐萁,訴出委曲與心聲。
硬體設施放棄不可思議
美崙校區一搬走,這種把教育硬體設施放棄的計畫,不可思議的事,如能把現有學院學生留在原校上課,運用原有資源,才不會浪費,此一議題,不僅事關校舍未來,還影響花蓮教育環境發展至鉅,一個佔地一萬多坪的校舍及有歷史文化背景的校舍,不該一聲令下就結束。先後分別有施冠慨教授、東華大學師生、立委、縣長、美崙校區鄰近之社區、民眾、部份教授及學生、民代、校友現職教授、前縣長吳水雲、花蓮師範學院校友會校友,所提見解均擲地有聲。
學生的受教權視而不見
學生的受教權,不應僅由教育部與校方獨斷安排,應有社會各階層多元參與及討論,面對惡性競爭教育補助款的教育體制,不應拿裁撤美崙校區政策當祭品,主管當局對保留美崙校區利大於弊的優勢,豈能視而不見?
花教大為教學型大學,東華為發展中的研究型大學。兩校組織文化不同,發展方向差異極大,特色、重點也不相同,過去勉強進行「學術架構」之整合,已未顧及東華創校精神「民主、自由、卓越、創造」的賡續,如今再將美崙校區裁撤,恐嚴重影響東華過去師生長期經營之學風、組織文化以及學術競爭力,連帶影響優良師資與學生加入新大學之考量。
公私立大學均可設分校
從資源的整合,看大學分校與分部的設置的議題分析,國內大學過去設置分校或分部並不普遍,對於分校、分部甚至校區的界定並不清楚。依據大學法及私立學校法,我國無論公私立大學校院均可設置分校或分部。在去年一月七日教育部修訂公布的「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高職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」中,找不出有任何禁止或限制東華大學在美崙校區成立分部之規定。
該辦法對「分部」之設立,明文規定「應考量學校資源條件及地區需求」,「有助於學校未來發展、國家社會及地區需要,且不得影響原有師生權益」。上述設置分部條件,引用到美崙校區成為分部,並無困難或窒礙難行之處,且符合設立分部之精神,可惜東華大學仍輕忽此正確方向,歷史會檢驗東華此一政策的成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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